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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年代:恶毒婆婆不恶毒第27节(2 / 2)


  还有两个男知青,是住在同一户人家的。两人以前就是同学,一起被分配到小杨村。其中一个男知青曾高爽是个很老实的,来的第二天向家里打了个电话,然后就一直闷着头老老实实的干活。看起来不像是城里的学生,倒像是村里的孩子。另一个男知青方学民看起来就是鬼点子多的,偏偏被曾高爽扯住了脚。有一次,方学民趁着周围没什么人,就想要偷懒。同他一起的曾高爽也不说他,而是默默地帮他干起了活。每个人的活都是定量的,干不完就扣工分。曾高爽帮他干活,自己的活就干不完了。没办法,方学民只能放弃偷懒的想法,认命的继续干。

  再比如有一次,两人还是一起干活。方学民想着不能偷懒不干,那他稍微划划水总行了吧。他也不是不干,只不过做的没那么好而已。当天晚上,准备睡觉的方学民没看到曾高爽。找了半天,最终在白天他们干活的地里找到了人。曾高爽一个人默默地,在田地里,把白天方学民没拔干净的草一颗颗的拔掉。自那以后,方学民再也不想其他任何点子了,跟着曾高爽一起老老实实的干活。

  至于这种事情杨建军是怎么知道的,吸了一口烟,杨建军笑的得意。这整个村里,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知道的。别看他人老,心可明亮着呢!

  知青院——

  十个知青各自拿着自己的行李往里面搬,知青院里总共有五个房间,两人一间。在这十个知青中,混了一个宁长安,就显得十分显眼。倒不是说他气质不符,宁长安自己是个高中生,又教书,一身书香气和一群知青们站在一起并不显得突兀。但他明显比知青们成熟很多,而即使是年纪最大的魏晓楠,在他面前也显得过于稚嫩。

  他之所以会来这儿,也是因为宁母让他帮钱燕卉搬东西。钱燕卉在宁家住了两个月,宁母把她当闺女疼。现在要搬走了,还有点舍不得。但钱燕卉毕竟是知青,总不可能一直住在宁家。再说了,她住的是宁长清的屋子,要是宁长清哪天回来了,睡哪儿?今天一大早,宁母就把宁长安叫醒,让他帮着钱燕卉搬行李。

  “谢谢你,宁二哥。”钱燕卉仰着头,唇角抿着笑,一朵娇嫩鲜艳的花在她嘴角盛开。

  “不用。”宁长安摇了摇头,钱燕卉一个姑娘,确实搬不动这么多的东西。宁母让他帮忙,他也就顺手帮 了。

  “东西都搬过来了,我就回去了。”

  “嗯,宁二哥路上小心。”钱燕卉点点头,把他送出了知青院的大门。

  一转身,就有人酸溜溜的:“真好啊,长的漂亮就是不一样,还有人搬行李。”

  脚步一顿,钱燕卉瞪过去:“你胡说什么呢?”

  “胡说?我怎么胡说了?”那个女知青看着气的红了脸的钱燕卉,嘴角不屑的一撇,“我说错了?他不是帮你搬行李。要我说,你也挺厉害的,我们都住在别人家里,怎么最后只有你有人帮忙搬行李啊?”

  说到底,还是嫉妒。她们在村民家里都是处处碰壁,凭什么钱燕卉讨人喜欢?

  “你瞎说!”钱燕卉年纪小,但不怕她,“你本来就说错了!宁二哥帮我搬行李是宁婶儿让他帮忙的,再说了,宁二哥早就娶了媳妇,孩子都生了两个了!”

  没等那个女知青再说什么,钱燕卉用最后一句话结束了这场闹剧。

  “心干净的人看什么都干净,只有心脏的人才会觉得别人也脏!”

  第73章 :准备

  知青院的闹剧宁家人自然是不知道的,钱燕卉走后,宁母只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两个月一直跟在她身边,陪她说话的孩子走了,一时间她还真有点不适应。但也只是一会会儿而已,马上,她就因为宁明睿要离家上初中而忙了起来。

  小杨村是没有初中的,只有一个村小,宁明睿上初中就只能去城里。好在他聪明,成绩好,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城里的高中。但去了城里,他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每天回家了,只能每周周末的时候回家,平时就要住在学校里。住宿费一学期要五块钱,对一般人家来说可能有点贵了,但对宁家来说到不算什么。只是去了学校就不像在家里,事事都有人帮你安排的好好的。宁母担心又不舍,尤其是最近,眼看着距离宁明睿离家的日子近了,更是胃口都不好了。谢兰兰倒是没有宁母这么担心,有上辈子的记忆,前段时间又见识到了她儿子的“聪明”,只是心里略微有些不舍。估计全家唯一高兴的就是宁长安了。儿子走了,妻子放在自己身上的心思只会更多。所以,这段时间谢兰兰为了给宁明睿做衣裳而导致没心思搭理他他也不那么计较了。

  房间里,谢兰兰把刚刚做好的衣服递给宁明睿,唇边还挂着一段咬下来的线头:“去试试吧,我看看还有没有哪里不合适。”

  宁明睿接过衣服,跑进小隔间里换了,再出来时,谢兰兰眼里闪过一丝惊艳。

  早知道这种黑色肯定适合他,但没想到,他穿出来这么好看。曾经那个老成的小男孩已经长成了沉静端正的少年,头发黑亮,垂下一个流畅的弧度。白皙的皮肤陪着这黑色的衣裳,显得他的皮肤越发的白,衣服也黑的端正。

  谢兰兰凑近,帮他抚平衣服的褶皱。再一抬头,即使是他的妈妈,也不由得羡慕起他的皮肤了。又白又嫩,离的这么近都看不见毛孔,反而看到了长长的还自然卷翘的睫毛。一个男孩子,长的这么好做什么?没什么用不说还招蜂引蝶的。

  宁明睿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妈妈身上独属的清香传来,让他觉得捏着他脸的手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妈妈给他做的衣服正合身,他穿上刚刚好。他已经不是会为了有新衣服而开心好久的小孩子了,但在隔间里,把衣服穿上身的那一瞬间,他还是没忍住扬起了唇。这是妈妈给他做的。自从他三年级以后,妈妈就没怎么给他做过衣服了,反倒是给妹妹做了不少衣服,还织了毛衣。理智告诉他,他已经长大了,再说了,他也不是没有衣服穿,妹妹小,妈妈多疼她是应该的。可心里深处,也不是没有委屈没有失落的。平时,他也喜欢妹妹,可以不和妹妹争宠。但现在,他马上要去学校了,一个星期才能回来一次,在离开之前,他独占妈妈一会儿,总没有什么问题吧?

  谢兰兰盯着儿子的脸看了好久,等反应过来的时候,白皙的脸都被她捏红了。心虚了一瞬,她赶紧转移话题:“怎么样?衣服有没有哪里穿着不舒服的?”

  宁明睿摇摇头,衣服穿着很舒服:“没有哪里不合身,都挺好的。”

  谢兰兰让人转着圈看了一转,点点头。应该是没有哪里不好的,她这几年总是给小禾苗儿做衣服,手艺应当是没有退步的。

  “好了,那就换下来吧,带到学校里穿。”谢兰兰拍了拍他的肩膀,见人进去换衣服,自己则出了门去给他收拾行李。

  除了这套新衣服以外,谢兰兰还给他在包裹里放了两套平时换洗的衣服,挑的都是不那么新但没有补丁的。他们家又不是穷的吃不起饭,小孩子也是要面子的,没必要穿的破破烂烂的出去,凭白丢人。但,谢兰兰也不敢全给他带新衣服。经历过那十年的人,一个个都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虽说现在还没有开始,可她也不敢轻视。

  除了衣服,还有吃食。学校食堂里虽然有吃的,可不是很好。再说了,要钱要票的,不如从家里带一点过去。先前路宏量从海边城市带回来的带鱼之类的海货是真的得了宁母的欢心,故而如今每年宁母都会让路宏量带一点来。

  海货里头虾皮和海带之类的需要洗需要做的,谢兰兰就没让他带。他去了学校又没锅又没火的,带了也吃不着,就给他带了紫菜和带鱼。带鱼是在家里就煎好的,现在天热,也不能多放,只给他带少少一点,吃两顿,也是个荤腥。紫菜带去,再用棉布裹两个鸡蛋去,打一瓶开水,就能冲紫菜蛋花汤喝。再带着腌菜去,早上喝粥吃。再带些糖果饼干之类的,下午或者晚上饿了可以垫垫肚子。

  还要再带些平时要用的东西,像肥皂水瓶之类的。就这么拾掇拾掇,就是满满一行李袋。

  宁长安咂舌:“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男孩子,不要这么娇惯,都十几岁了,让他多出去吃吃苦,操练操练。”

  谢兰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话没出口,宁母就走了出来:“话说的倒是漂亮,十几岁怎么了?十几岁才多大,不还是个孩子?当年你去外面上初中的时候我也没见你要从家里少带点东西,要操练操练自己。”

  本是想跟儿子争争宠,没想到被妈妈听见,还挨了一顿骂,宁长安摸了摸鼻子,表情无辜。

  谢兰兰在一旁偷笑,看到宁长安委屈控诉的眼神,也不觉得心虚。反而回了个眼神:活该!

  小禾苗儿也知道哥哥要去城里上学了,而且一去就是一个星期。这让从出生起就跟哥哥形影不离的小禾苗儿无法接受。她扁着嘴,眼里泛着泪花:“呜呜呜……哥哥……哥哥不要走……”

  宁明睿赶紧哄她:“哥哥不走,哥哥现在不走。”

  现在不走,过两天才走。可小禾苗儿到底年纪小,不懂宁明睿的潜台词,又高兴起来。可等到真正走的那天,一场大战还是免不了的。

  第74章 :舍不得哥哥

  “哇……”一阵属于孩子的大哭响起,“呜哇哇……哥哥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小禾苗儿一边哭着,一边抱住哥哥的大腿,死都不愿放手。

  谢兰兰揉了揉额头,只觉得头疼。前两天小禾苗儿哭被哄了过去,可今天睿睿真的要走了,她也再哄不住了。

  宁长安蹲下身,向着他招了招手:“来,小禾苗儿到爸爸这儿来。”

  打了个哭嗝,小禾苗儿摇头,抱着哥哥的大腿不放手:“不要!小禾苗儿要哥哥!”一边说着,一边手抓的更紧,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哥哥就不见了。

  宁明睿看着妹妹哭的鼻子眼睛都红通通的样子,心软成一片。他蹲下来,摸了摸妹妹细软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