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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遣返,十三万的债务!(2 / 2)

  这样,才能不感到孤单!

  在外十来年的历险,叶苏都是独自一人的。

  没有在家时的亲切感,唯有无尽的孤独。

  这一切,平时没有表现出来,但却是存在的。

  并,让叶苏感觉十分难受。

  已经,不想再尝到孤独的滋味了。

  所以了,就需要父母活着,不能让他们死去。

  这件事,却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办好的,便先放一边吧。

  此刻需要做的,是叶苏,还掉飞机票的钱,还有跟父母好好的玩乐几天。

  从美国遣返的机票与伙食,可不是免费的,需要叶苏偿还!

  因此现在要紧的,是搞到足够的钱才对。

  总共,有十三万呢。

  好在,是人民币来着……

  该上哪搞钱呢?

  工作还债,这也太难了点。

  此刻,叶苏父母两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只有四千块而已。

  可以说,就算是叶苏去工作,凭借他的学历,还有年龄,也只能找到一份月薪两千块的罢了。

  三人加一起,也只有六千块!

  对于十三万来说,真是杯水车薪。

  为此,叶苏想开发一些别的渠道,来增加收入。

  怎么做?

  去抢劫!

  不过,不是抢劫一般人,而是去抢劫坏人。

  也就是,那些流氓混混们。

  这样做,就能加快还债的速度,而且也能算作劫富济贫了。

  可谓,一举两得,好事一桩!

  现在的叶苏,就居住在父母的宿舍内。

  虽然很小,却也能过活,并将要做的事,告诉了父母。

  父母表示了担心,也是很当然的,并表示慢慢还钱也是没事的,反正是欠政府的钱,他们也不会来逼债之类的。

  至少,比高利贷要好的多了。

  但,叶苏却坚持要这么做,同时更展示了自己的能力,表示自己在地球是无敌的。

  确实,在地球上,没几人是叶苏的对手,所以他的抢劫计划,是顺利的。

  轻易的,就从城市中的流氓混混们那里,抢到了金钱,而他们也不能声张出去,因为本来嘛,他们自己,就是个抢劫别人的人。

  只是,那样的机会,却太少了。

  叶苏的抢劫行动,必须要等他人在进行抢劫时,才能够做出反应。

  而且,必须在那个瞬间赶到现场,再从流氓那边将他们抢来的钱抢走,同时警告他们,不要再做这种事了。

  这,也算是所谓的当了婊子还要立个牌坊的行为了。

  可,叶苏所在的城市,并不是那种繁华的城市,完全不能跟北京上海比较,相对应的,在当地,流氓混混的数量,就直线下降,里面会进行犯罪,又恰好会被撞见的概率,便也会越低!

  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叶苏的发财大计,却没有改变的办法。

  不过,就是这样,叶苏的名声却也渐渐出来了,在各种流氓那里,开始传诵邪剑仙的名头。

  邪剑仙,是叶苏的自号,他认为很酷,便取了这个名字。

  同时,又有御剑的能力,也确实像个剑仙来着……

  很明白的,想靠抢劫来致富,根本是不可能的,那也只能搞点小钱罢了。

  此刻的叶苏,却是需要十三万的啊!

  所以,该怎么办?

  思来想去,对于钱,叶苏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想到了做生意!

  在持续进行的数个星期的抢劫流氓中,叶苏得到了五六千块,却是能够用作本金了。

  更,在不知不觉中,打响了邪剑仙的名头,只是叶苏还没意识到而已。

  但,这些,暂时的,也没什么用,先不提也罢。

  还是,先搞定钱的事情再说。

  怎么搞钱呢?

  真的要,去做生意吗?

  虽然有这个想法,但叶苏对于生意,可是一窍不通的,哪里会啊?

  不过,转念一想,没有人是天生就会做生意的,所以为什么不试试?

  反正的,到手的钱也只是从流氓那边抢过来的而已,所以就试着做下生意吧!

  具体的,要干什么呢?

  五六千,是不可能开店的,但用来摆地摊却是可以的。

  可,又要卖什么呢?

  服装?鞋子?杂货?

  叶苏难以下定决定,只能将想法告诉父母,表示自己想试着摆地摊。

  父母却说:“我们现在能一起生活就不错的了,别折腾这些了,好好过日子吧!”

  叶苏表示:“可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你们总有亡去的一天,难道你们想看我孤独的活在世界上吗?”

  对此,父母默然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