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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五十二空花(2 / 2)


“不行!”

白医生话才出口,方涧流的手已然落下。

麒麟本为瑞兽,除非有帝君诛仙旨意,天下万物皆不能伤其分毫。更何况凌远殇坐镇冥府多年,周身的煞气比起顾城越只多不少,方涧流此举不但助不了顾城越,简直是自取灭亡。

但文曲只是眼见那枚碎片寸寸入体,穿透重重墨色鳞片,几乎完全没入。凌远殇原本已绷成细线的瞳孔陡然放大,面颊上青黑云纹潮水般退去,不敢置信地扭头望向方涧流。

这次偷袭已将方涧流积攒起来的最后一点力气用光,此时方涧流甚至无法凭着双腿站起,膝盖虚软无力,唯一的支点便是深插入冥主后心那锋利如刀的碎片。赤红蛇目痛饮鲜血,方涧流脸上也满是泪痕一片。

他明明遭受焚心之刑,是如何避过自己的眼睛出现在背后,又如何知道这世上唯一能伤到冥主的兵器,便是吸取过冥主精魄,又饱饮过麒麟血的异兽蛇牙。

方涧流眼中的神情如此熟悉,当初他为了顾城越背叛族人,不惜择尸而伏,只为了摆脱背负天命的身份,在那个人身边做一个凡人。

彼时凌远殇年轻气盛,曾经气势汹汹地前去问罪,根本不容他申辩,执意要将他带回族中。麒麟一族繁衍不易,不到万不得已,决不会处死任何一个族人,更何况对于这个天生残疾的幼弟,凌远殇总是比对别人多一分心软。

他完全没有抵抗身为族长的长兄,在听了对方声色俱厉的训斥之后,用一种凌远殇无法理解的目光看着他:

“兄长,你还是不懂。”

那双原本该是碧色的眼眸中,微微溢出怜悯:“不懂爱恨生死,如何承载天命?我意已决,请将我额上双角取走,从此与麒麟一族再无牵连。”

一声声重重叩首之声,如同敲打在凌远殇心中最脆弱的部分。

自麒麟始祖起,代代麒麟族长,皆履行天命之职。哪怕粉身碎骨,也不容许既定之数出现丝毫偏差。天地无情,奉行天命者,亦无须爱恨。毋宁说,无爱无恨,以守天数,反倒是对凡人最大的垂悯。

可是为什么每个人都要反过来说他不懂爱恨?

一个个都此为借口离他远去,顾城越不过一痴愚凡人,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誓死追随?

这个问题,他想了上千年,从未明白答案。

无数次他握着蛇牙匕首溘然入眠之时,有好几次他觉得自己几乎明白,醒来之后,面对茫茫冥狱,数万万魂魄于火海中浮沉,他便知道,天命是他终其所生也无法摆脱的枷锁。

利刃入心。方涧流这一刀用尽全力,唯恐不能阻止他。

麒麟虽为自然而生的异兽,却不是不死之身。倘若再深几分,穿心而过,大概就可以死了吧。

不但不觉得痛苦,反倒有种难以形容的轻松。

族人、天命、冥狱……重重枷锁如果仅凭死亡就得以解脱,早在几百年前就该用这个办法才是。但心中却总有不舍。麒麟死去,魂魄和*都重归自然万物,不会剩下分毫,更别说转世轮回。但倘若那样的话,我凌远殇岂非成了不守约定的无信之人,被那妖魔抓到把柄,不知又要如何借机发挥……

眼前不管是顾城越也好,方涧流也好,都开始渐渐变得模糊不可分辨。摧枯拉朽的破坏之声也慢慢停止转动,四周重归寂静。

漫天血海,如无尽头的曼珠沙华,一路烈烈燃烧,焚尽爱欲生死,因果轮回。那妖魔说过最爱鲜血的颜色,孤不能屠戮人间,却可使万里冥狱遍地殷红。但千年有余,那妖魔从未来过,想来又是一句戏言而已。

匕首已碎。诸般留恋,不过都是泡影空花。

“方小流同学,我想说……你们家的人,性格都这么差吗?”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