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客户端,阅读更方便!

第二十四章 妹纸,我真的是土豪(1 / 2)

第二十四章 妹纸,我真的是土豪

(二十四)妹纸,我真的是土豪

和他结婚?

回雪的脑海里拨算盘珠子似的飞速的想着,他长得帅,身高有一米八,铅笔似的笔直的大长腿,赛过李敏镐金秀贤等那种韩国长腿欧巴,摸上去的那种触电感觉很好啊,说句羞羞脸的话,他拉着她的手,那种感觉居然比和前男友ML时还要爽。她和曹集是彼此的初恋,互相开发了各自的处男处女身,两人不得要领,对于回雪来说,关于性爱的回忆,就只有一个字,痛。

而且他那么年轻,古话说,“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只要年轻,一切都有可能。

第三,他那么舍得吃苦,送快递是和农民工差不多一样辛苦的工作,现在有几个年轻人愿意出来送快递的?一个人只要肯吃苦,就能过上好日子,别看他现在是送快递的,可是他有这种可贵的品质,以后站在快递行业的颠峰,当上CEO不是没有可能的啊。至于迎娶白富美,两个人一起打拼,相信,终有一天,她也可以成为白富美的,就像范冰冰说的,不嫁土豪,我自己就是土豪,在江回雪这里,嫁不到土豪,那就自己努力成土豪呗。

再说了,他之前在圆通送快递,后来跳到顺丰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有眼光,有上进心。

综上所述,这男人优点多多,可以嫁!

最最重要的一条时,她爸妈时时逼婚,在老家把结婚的嫁妆以及婚宴用品都买上了,而且所有的亲戚朋友都知道她国庆要带老公回去办婚宴,只剩下几个月了,在短时间内她去哪找到个男人带回家去啊。

她现在,很需要一个老公!

眼前这个就不错,至少看模样,她爸妈肯定就咧开嘴笑得眼睛没缝了,至于有钱没钱,可以在老人面前暂时瞒哄过去的,反正他们结婚后在杭城他送快递,她找工作,过得再辛苦,她爸妈在老家也看不到啊。

如果现在不嫁给他,过了这村没这店,以后短时间可能找不到合适的男人结婚了,叫她怎么去向父母大人交差?怎么堵泱泱众口?

更何况,被初恋抛弃,她已经再也不相信爱情了,余生,就是找一个肯吃苦上进的人把日子过好。

这样一想着,回雪就立马同意了。

她吞了一口唾沫,说道:“可以,但是你不会后悔吗?”

她的意思是,她曾经所有的感情都给了曹集,她和他刚认识不久,娶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是个男人都会后悔吧。

钟以源却笑了,之前全部的紧张和不自信烟消云散,心里莫名地涌起感动。居然,他没用土豪的身份,没有豪车别墅这些附加值,她也愿意嫁给他。这年头,这样不世俗的女孩真是打着灯笼也没法找啊。要知道在以前,当他是流风集团掌握着近十万员工命运的总裁时,愿意嫁给他的女人多得如恒河沙数,当他是一穷二白的快递小哥,工地苦力时,心地好的女人看到他,会用一种“可惜长得这么帅”的眼神多看他几眼,碰到眼里只有钱的女人,那是正眼都不带看的。回雪这样清纯不现实的妹子,真是感人肺腑,今年“感动中国”的人物奖可以给她了。

他看着自己身上的快递服,一种自信和成就感油然而升,仿佛因为回雪的答应,这个现实冷酷的世界在他的心里也慢慢改观了。

他温柔道:“傻瓜,我怎会后悔。”心想她这么美这么好,他怎会后悔呢,怕就怕,以后她知道事实真相,后悔的会是她。

钟以源看了看扔在茶几上的手机,他关了机,他父亲的电话肯定是打不过来的,他把手机慢慢拾起来,扔到了口袋里,沉默了几秒,想着心动不如行动,结自己的婚,让他们跳脚去吧,便站起来说道:“我刚好也需要一个老婆,要是你同意的话,那两个小时后,你到楼下等我,我们去民政局领证。”

回雪应了一声好,钟以源就匆匆走了。

两个小时后,她拿着从老家带来的户口本走下了楼。

钟以源正在楼下等着她,他换了衣服,把顺丰的工作服脱了,穿着正式的白衬衫和西裤,白崭崭的衬衫领显得他更加帅气,衬衫的袖子挽在手臂上,嘴里抽着烟,倚在一辆黑色的奔驰豪车上,是奔驰S系列,价值近一千万的高档车。帅气的男人和帅气的车,这样一组合,好看得,就像逆光的风景。

回雪看得有些发征,都不敢相信眼前的男人是那个快递小哥,记得哪本里说过,穿白衬衫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回雪觉得说得对极了,钟以源现在的模样,非常的美好,美好得让每一个女人看了,都不会后悔和他领证。

回雪在那里发傻时,钟以源看到她,把手上的烟扔了,对她挥了挥手,笑着唤道:“傻愣着干什么,过来。”

回雪才应了一声,跑了过去。她打量了一下他身侧的豪车,自动脑补地道:“朋友的车?你借的?”

钟以源笑了笑,想着这丫头真体贴,次次都主动替他解释加掩饰,他道:“要去领结婚证了,总得让你风光一回。”

回雪莫名地有些感动,冲他笑了笑,就要拉开车门坐进去,对他说道:“好,谢谢,走吧。”

“等等。”他却叫住她,对她笑了笑,温柔说道,“再走近点,到我面前来。”回雪听话地过去了,站在他的面前,他好高啊,比她高了一个头,站在他面前,就像丝萝倚在一棵大树旁,她需得抬起头才能看到他。

以源笑看着她,轻道:“抬起手来。”回雪莫名其妙,听话地抬起手,以源笑着,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一枚大钻戒戴在了她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