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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永远不想再见到!





  (三十九)永远不想再见到!

  怎么是他?怎么会是他?怎么能是他!

  初心苍白着脸傻坐在地上,脑海里如雷声轰隆隆响起,为什么重生后,她还会再见到他?上辈子,他是在她大学毕业的招聘会上初遇她的,这一辈子,重生了,居然把他们的初遇提前了四年,天啊,难道是因为她对任卓泄露天机,叫他爸爸弃政从商受到的报应吗?

  初心下巴收紧,身体有如狂风中的一片树叶,控制不住地发抖,当她处在震惊中的时候,站在她附近的管平湖,也处在极度的震惊中。

  这个村姑,居然长得很漂亮!不不,说漂亮太俗气了,应该说是长得很仙,就像在清晨的山林中,拨开轻纱似的薄雾,施施然出现在他眼前的精灵。

  她的神情超然世外,气质有如深山溪水,这样的女孩,虽然提着一只老旧过时的俗气红皮箱,可是那飘然出尘,与世无争的模样,俨然屈子笔下“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的山鬼。

  管平湖看得有些发呆,一颗心平生第一次像跳蚤似地疯狂跳动起来,跳得快要抽筋了。

  他真想问一句,这是不是幻觉?姑娘,你是不是从几十年前的世界穿越过来的?初心容颜清绝,身上穿的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是她自己在大上海历练了十年的审美眼光,以及郑子吟作为一个成功商人成熟男人对女人的审美品味,精挑细选出来的,不但合身漂亮,而且剪裁简洁,质感一流。

  总之,她的人,她的衣服,都非常的高大上,像一个千金小姐,因为实在是太仙了,以至于那只手提着的村姑式的红皮箱,也有了一种怀旧的风情,时时闪着经典之光。

  管平湖静静地贪婪地打量着她,平生第一次,居然觉得比起拉杆箱,还是这种复古的手提皮箱更能称托出一个女人的楚楚可怜,急需要一个男人英雄式的呵护和照顾。

  因此,他的脸上有了笑容,比起先前,那种单纯的同情,更加多了心动的成份,他的声音热情起来,低下头,伸出手,想拉她起来。

  他说道:“认识一下,我叫管平湖,是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大一的新生。”

  初心才从震惊到麻木的情绪中清醒,快速地扫了一眼管平湖,没错,管平湖一米八的个头,永远腹黑的俊朗外表,穿着奢华异类的服装,他现在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有些紧身的衬衫,把好身材称托得极好,这样一个帅气自恋的男人,就是她上辈子的老公,他情人无数,花心到死,最后和着大肚子的小三逼着她离婚,让她一心想死!

  初心看了一眼,想起前尘往事,立马被火烫了似的移开视线,她当管平湖伸出来的手如空气,害怕剧痛似的微妙躲了一下,自己迅速站了起来,提起了红皮箱。

  管平湖的手缩了缩,一种落空的感觉,他讪讪地笑了笑,把手缩了回去,仿佛害怕它受伤似的,放进了裤子口袋里。

  他疑惑地想,这女孩怎么啦,他是这样没有吸引力的人吗?

  初心因为不能抬头直视前方,这样就和挡着她路的管平湖四目相接了,而她,无论如何,是不想,也不敢再多看他一眼的。

  眼睛无处安放,只能四处乱扫,因此,就看到了他停在不远处的黑色奥迪a6,在白茫茫的雾气中,奥迪就像一辆黑色的巨形怪兽,在雾气中若隐若现,让人不安,让人恐慌。

  管平湖是上海的富二代,有钱得让人无法想象,当她的小郑哥哥还只是开桑塔那时,他已经开奥迪了!当她坐着火车以及利用自己的11路公交到大学来报到时,他居然是自己开着私家车来的,私家车还是豪车,这是什么样的差距,是天和地的差距,是云泥之别。

  不过,这些不是初心不想和他有多接触的原因。她真正不想和他有任何交集的原因是,他是她上辈子恨之入骨的老公!

  在将近五年的婚姻里,他不停地在外面找女人,像凌迟一样慢慢地折磨她,让她在上海得不到任何温暖和爱,让她慢慢地厌世,动了轻生的念头,最后外婆的过世成了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才在车子开入深水沟,水漫上车顶的一瞬间,选择不开窗自救的。

  她运气好到像买六合彩中了大奖,居然重生了。重生了自然是想好好过幸福的生活,不想再揭旧伤疤,因此,她怎么能见到管平湖呢!一见到他,所有的痛苦往事全部苏醒!好像前世轮回似的!

  初心盯着管平湖的奥迪,恶狠狠地想,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这一世好像比上一世还要悲催,上一世,她大学逍遥了四年,临近毕业时才遇到管平湖这个魔鬼,这一世,一进大学门就碰到了!

  不行,就算老天爷惩罚她,安排他们见了面,她也要人为地切断一切和他的联系!

  管平湖看她长时候怀着古(凶)怪(狠)的表情瞪着他的车子,只觉得她纠在一起浓得像毛毛虫似的眉,板起的瓜子小脸,十分的可爱,因此,他笑了笑,说道:“没错,这是我的车,你是担心我也拎不动吗,你真聪明,上车吧,我开车送你。”说完他掏出车钥匙按了两下,打开了车门,绅士般的邀请她上车。

  初心却提着皮箱,头也不抬,当他似空气似的,继续大汗淋淋地提着皮箱往前走。

  管平湖很是吃惊了一下,心中的疑团更多。他长得帅,家里又十分的有钱,自己是学霸,最重要的是,不但是学霸,而且不是那种书呆式的学霸,一到大学,他就张罗着自己开店摆摊赚同学们的钱了,按理说,这样的他,是很吸引这个女孩注意的。

  要知道,从小到大,他可是桃花运很旺,一直很吸引女人的。在此之前,所有见到他的女人,在第一次看到他时,都是眼冒星星,桃泛桃花,对他一见钟情,她们这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奴性态度,大大延迟了他的心动时间,甚至永远不会心动,在此之前,喜欢他的女人不少,他却从来没有心动过。

  然而,这个女孩,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居然是嫌恶,真奇怪!然后,他居然还禀着“人性本贱”的观点,很快就心动了,简直可以说是平生第一次一见钟情。

  看到初心在前面走,背影渐行渐远,管平湖注视着她,莫名有一种恐慌,好像她就会这样永远走出他的视线,再也不会和他有任何交集似的。

  因此,他飞快追上前来,紧走几步,车也顾不上锁,再次拦在了她的前面。

  初心极度恼怒和厌恶的瞪了他一眼,又迅速低下了头。

  管平湖无意看到她嫌恶透顶的眼神,很吃了一惊,想着到底怎么回事?他们以前没见过啊,为什么她好像和他有仇似的?为什么她的表情嫌恶他到极点?!

  因此,他挑了挑眉,不解地道:“同学,我们以前见过吗?”沉默下来,心里的话却在继续,我是杀了你老母还是怎么的,你用如此嫌恶的眼神看我。

  初心在心里骂,当然见过,就是在一起相互伤害折磨得太深,我才不想再见到你,永生永世,生生世世不想再见到你!

  然而,为了尽快地离开,她摇了摇头,冷冷道:“好狗不挡路,请你让开!”

  管平湖从来没被人这样骂过,放在裤子口袋里的手握成拳头,愤怒在他的心底像风暴一样升起,然而,他奇迹般的没有发作。

  为什么她这样嫌恶他?好像他是一陀臭狗屎?

  自尊心让他无法再纠缠下去,因此,强行按压下自己的愤怒,他挪动步子,高大的身子原本像一堵墙似的挡在初心的前面,现在让开来。

  看到他终于让出路来,初心松了一口气,如一只逃匿的野兽,飞一样的逃离了。#